慢性肾炎患者能不能要孩子?
女性肾友生育有风险
一般而言,慢性肾炎活动期、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、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妇女不宜生育,因为休养对治疗慢性肾炎有重要意义。妊娠可使病情迁延不愈,甚至病情恶化,肾功能急剧减退。
慢性肾炎活动期,即尿中除蛋白外,还有较多的红细胞、白细胞,检验可见血中补体c3降低,表示病情不稳定,免疫反应还很活跃,此时妊娠如火上浇油,促使病情恶化。
慢性肾炎有大量蛋白尿者不宜妊娠,妊娠可促使血浆白蛋白下降,导致严重水肿,血容量增加,使血压升高,可导致心力衰竭。
患者血压高于150/100毫米汞柱者不宜生育,这种病人妊娠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可引起高血压性脑病、子痫、死胎,也可引起心力衰竭、急性肾功能衰竭,产后大出血的发生率也很高。
慢性肾炎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生育。肾功能不全的妇女妊娠后,肾脏可能会不堪重负发生肾衰竭、产生尿毒症,危及生命。
女性肾友怀孕需谨慎
并非所有慢性肾炎妇女都不能生育,应视肾炎的类型、病情的轻重、肾功能情况而决定。
女性肾友符合下列四项条件,一般怀孕风险相对较小:
1)肾功能正常或者接近正常。估算肾小球滤过率大于70ml/min/1.73m2;
2)血压正常;
3)24小时尿蛋白小于1g/天;
4)肾脏病理中没有严重的血管及肾小管间质病变。
有些肾炎病人,如慢性隐匿型肾炎、轻度肾病型,仅有少量蛋白尿,无高血压,无肾功能减退者,在严密医疗监护观察下可允许妊娠。这些病人必须定期检查尿常规、测血压、查肾功能,尤其在妊娠后期应每周查2次尿常规,每天测量血压,每1~2周查一次肾功能。如果有尿蛋白大量增加、血压明显升高趋向,肾功能有减退,应及时中止妊娠。
慢性肾炎患者妊娠后,要更加注意生活调理,保证足够的休息与睡眠。要合理饮食,保证营养,补充足量维生素,以增强体质,减少感染机会。要注意防寒保暖,预防上呼吸道感染,注意会阴部清洁,避免性生活,减少尿路感染机会。还应注意皮肤清洁和及早医治龋齿。
慢性肾炎孕妇,如有水肿、血压升高,应严格限制食盐摄入量,保证休息,补充蛋白质和人体必需氨基酸,纠正低蛋白血症。如有血压升高,应选用对肾血流量无影响的降压药物。要避免使用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。
必须指出的是,肾病患者一次妊娠后最好做绝育手术,即使第一胎不幸夭折,也不要冒险再次怀孕。临床已经证明,女性肾病患者每怀孕1次,都会使病情加重,加速肾脏病的进展,甚至缩短患者的寿命。